2012年7月,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主體功能區規劃》,延續了四類功能區域的劃分,深化了各功能區域的發展定位、發展目標、發展原則、發展任務和保障措施。主體功能區域政策相繼發布實施以來,北京市生態、生活、生產空間結構不斷優化,各區域差異化發展格局初步顯現,主體功能區規劃對本市國土空間保護和利用的戰略性、基礎性和約束性作用逐步顯現。當前,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正在全面推進,北京市“四個中心”的城市定位已經確立,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建設已成為北京市上下為之奮斗的歷史性任務。為適應新戰略、新定位、新任務的根本要求,需要在對主體功能區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對原五類主體功能區域的范圍、定位、發展目標、發展任務等調整完善的方向,進一步細化功能區劃,完善政策保障,提高政策執行的精準性。